【解读】引援新政:下赛季港澳台球员算亚外,足协也忌惮香港归化球员了?
中超联赛的引援政策虽然让联赛的观赏程度大为提升但却很大程度上压缩了国内球员的上场机会。在香港大量归化外籍球员之时,为了下赛季不让个别球队大量引进那些香港的归化球员(因为香港球员在中超中不算外援),足协率先修改了下赛季引援政策。
港澳台球员归为亚外
文|体坛周报记者 马德兴
2016引援新政
明年的中超联赛的外援政策依然实施“4+1”政策,即除了四名外籍球员之外,还可以引进一名亚洲外援,其中港澳台球员算亚洲外援。一场比赛,则只能采用“3+1”的规定。内援方面,各家俱乐部依然实施“5+3”规定,即可以引进5名成年球员,另外还有3名21岁以下的球员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球员。
明年中超联赛的球员转会期依然将分为冬季与夏季两个窗口,其中,冬季转会期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至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五(即26日)截止。夏季转会期将安排在7月份。
如何描述港澳台球员
实际上,出现中国香港、中华台北的球员究竟是“内援”还是“外援”的争议,很大程度上还是中文翻译过程中导致的概念差异。在亚足联《亚冠联赛竞赛规则》中,有关外籍球员的问题已描述得非常清楚。《规则》中的第五章第33条“球员身份”中的第一小条,“每个参赛俱乐部可以注册三名非公民(non-citizen)或外国籍参赛球员。每家参赛俱乐部可以注册一名格外的非公民(non-citizen)或外国籍,但拥有会员协会(Member Association)国籍的球员。”
同时,亚足联还要求,在报名亚冠时,需要提交相关身份证明。以中国香港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香港球员属于中国公民。但由于中国香港球员并非在中国足协注册,而是在香港足总注册,香港足总与中国足协同属亚足联下属的会员协会,因而,被归为“外援”序列。
永昌的香港球员白鹤下赛季将成为亚洲外援。
因而,某种意义上,“外援”一词相对概念很容易产生误解,将“外援”称为“非本协会注册球员”或许更为确切,也不涉及所谓的政治问题。
引援改革建议
在为中国足协作出“港澳台球员算亚外”的政策规定叫好之时,其实记者更为关心的,还是中超联赛何时能够实施“3+1”的外援政策,即全面与亚足联的规定接轨。关于外援人数太多、全面挤压中国本土球员生存空间的问题,这些年来记者已经撰文无数。
中超射手榜不难反映出目前中超联赛本土射手可谓是“稀罕货”!
中超联赛的外援人数在亚洲各国联赛中是人数最多的,尽管很多人都在说,“高水平外援的加入可以带动中国本土球员水平的提高。”但实际上,外援严重地挤占了中国本土球员的生存空间、大量外援的涌入而限制中国本土球员的发展,尤其是锋线表现最为突出。在过去的2015赛季中,联赛总进球数为672个,其中外援攻入的总进球数为404个,占总进球数的60.12%。而且,在2015赛季联赛射手榜排名前50位的球员中,只有14名本土球员,较2014赛季射手榜前50人中的17人还减少了3人!而前10位中,更是只有武磊和郜林两人。换而言之,中国的本土前锋在联赛中几乎很少有机会。于是,中国国家队、国奥队每每征战洲际大赛,始终找不到前锋的身影也就不足为怪。
本赛季已经有众多高水平外援加盟中超,相信依照目前的投入,更多的高水平外援将会来到中国效力,这些球员在带来高超球技的同时也大幅度的压缩了国内球员的出场时间。
亚足联在征战亚冠联赛时,采取的是“3+1”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中超联赛缘何就不能实施“3+1”政策?即在目前“4+1”的基础上,减少一名外籍球员,对任何一支中超队伍而言,倚重外援的整体策略并未有任何影响。但减少一名外援后,至少本土球员将获得更多的机会。而且,这也迫使各队更加注重对本土球员的培养,让本土球员在球队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这恐怕才是中超联赛的发展应有之道。更为重要的是,在减少一名外援名额之后,实际上也是在帮助各队节省开支。中国足协应尽早做出这样的决定,给各队一年左右的缓冲期,然后全面实施“3+1”的外援政策。
港澳台球员如何成为内援
“港澳台球员算内援”,是在特殊时期中国足协根据形势拟定的特殊政策。2009年,亚足联对亚冠实施全面改制,在外援政策方面推出了“3+1”的规定。当时,因为来自中国香港的吴伟超在国内联赛中已效力多年,又在年初正式与绿城签约。针对亚足联出台的外援政策,绿城方面向中国足协咨询。
但随着最近一两年中超不断升温,各俱乐部对于成绩的渴望越发强烈,因而有越来越多的港澳台球员进入。特别是今年世预赛中,中国香港几名归化球员表现尚可,在国内本土球员身价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不少俱乐部与经纪人开始在这一条规定上大做文章。也正因为此,中国足协及时进行修正,堵住了这个政策上的“空子”。
中国足协在经过多方面研究后,于2009年5月份作出规定,港澳台球员在参加国内比赛时算内援,而代表中超俱乐部参加洲际比赛时算外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博斯曼法案”生效前,英足总的规定,即“效力于英格兰联赛中的北爱尔兰、威尔士等协会球员不算外援,但参加冠军杯赛、联盟杯赛等洲际赛事时算外籍球员”。由于当时中国香港球员效力于大陆联赛中的人数不多,因而中国足协的这个决定也没有引起外界太多关注。
英伦三岛也有中国的问题
早在“博斯曼法案”之前,英格兰足总根据“大不列颠王国及北爱尔兰王国”本国的国情及下属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个足协都是国际足联独立的会员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威尔士、苏格兰及北爱尔兰球员不算外援的特殊规定。但随着“博斯曼法案”的全面实施,欧洲足坛的外援只有欧盟球员与非欧盟球员之分,英足总的特殊政策也随之不复存在。
编辑|李旸